征集主题
乐陵市委党史研究中心关于征集乐陵市地方文史资料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5-07-21 至 2025-11-30
征集单位
乐陵市委党史研究中心
征集方式
捐赠、复制等
公示内容

为充分挖掘乐陵市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化资料,充实和完善地方史志资料宝库,全面反映乐陵市历史文化面貌,客观记录社会发展历程,有效保存和利用地方史志资源,传承优秀地域文化,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乐陵市委党史研究中心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与乐陵相关的地方文史资料。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范围

(一)地方史志史料。乐陵各时期部门志、企业志、人物志、校史校志、村史村志、大事记、重要会议资料等。

(二)地情资料。包括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编撰的反映我市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地理等方面的图书、图片、图册、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

(三)人士著述。包括原籍乐陵或曾在乐陵任职、居住的各个时代的人士著述、日记、信函、传记、字画、回忆录、著作手稿、声像资料等。

(四)革命文献或文史资料。包括乐陵各个历史时期的革命文献,乐陵市重要历史事件、重大活动、标志性建筑、人文景观、遗址遗迹、道路河流等照片影像资料。

(五)家谱族谱。民间流传、编修的谱录,包括家谱、族谱、宗谱等。

三、征集方式及利用

1.捐赠。以单位或个人名义无偿捐献。凡捐赠地方文献或文史资料者,由乐陵市委党史研究中心颁发收藏证书。

2.复制。凡属征集范围内的珍贵文献,如确无法提供原件,我中心可采用拍照、复印、扫描等办法进行复制留存。

3.任何单位或个人捐赠的地方文献资料,乐陵市委党史研究中心负责保存、整理,并将永久收藏于乐陵市方志馆,免费为有需求的市民或者单位提供查阅服务。

4.捐赠者享有捐赠资料优先利用权。乐陵市委党史研究中心将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经捐赠者同意,在确保资料安全前提下,乐陵市委党史研究中心对资料有研究开发使用权。

四、征集要求

1、提供的文史资料要真实、来源合法、不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2、各捐赠单位和个人在捐赠史料时,请附通讯地址及个人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五、联系方式

邮箱:llsdsbmsk@dz.shandong.cn

电话:0534—6268307   15069266670

中共乐陵市委党史研究中心

2025年7月21日

征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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