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乐陵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牢固树立“效率优先 服务至上”的人民中心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条例》和《办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积极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行政信息公开化水平不断增强,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1、网站公开。2019年通过乐陵市政务服务网、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官网累计发布政务信息35篇,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全部按时公开。
2、宣传栏公开。通过光荣榜、政务公开栏、办件公示等栏目及时公开各类信息,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并接受群众监督。
3、自助服务设备和自助服务区公开。为方便办事群众查阅政策、网上办事、查看办事结果,编印受理事项、办事流程等明白纸1万份、制作展板80余块,增设了自助服务终端,建设了窗口多功能显示器、LED引导屏、高拍仪等窗口服务终端,全时滚动显示进厅部门、事项等信息,方便办事群众查询有关政策法规等信息。
4、网上政务大厅公开。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乐陵)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发布基础信息和办理流程近万余条,为企业和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自行查阅、办事咨询、申办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
5、政务微信公开。开通运行微信公众号,服务对象只要关注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随地自主查询政务服务相关信息。2019年共推送重要通知40余篇,回复网民留言咨询245条。
6、机构及职能信息公开,包括我局领导分工的调整、内设及下属机构职责、联系方式等。
7、行政许可公开。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承办划入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关联事项,申请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分事项、逐条在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山东站等进行公示。
8、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承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
2019年,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未收到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并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一起以管理办文件形式予以印发。制度明确重点对通过市政府网站、市政务服务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对外宣传的工作信息进行审查,并明确综合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组织管理。
1、工作考核情况
2019年,我局先后荣获综合考核二等奖、平安建设和政法维稳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社会评议。将社会评价作为促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手段,借助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对公开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充分体现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职能特点,是否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评估;对公开形式是否便民、利民,是否能够及时进行更新,实行长效管理进行评估;对公开程序和时限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应该公开的内容是否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公开进行评估;对公开制度是否规范健全,是否具有实用性和操作性进行评估;对公开效果是否得到基层和群众的认可,是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行评估。社会评议方式主要包括开发评价小程序,由办事群众对服务情况进行打分评判,将重点工作及回访时发现的问题、意见建议形成督查通报,有针对性整改。截至目前,回访电话1100余个,征求意见建议40多条,群众满意率为97%。
(2)监督保障。实行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方法,监督检查随机进行,重点由办公室抽查本局网站整体信息公开工作。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南中包括受理举报联系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3)责任追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明确要求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一定后果时,应承担有关责任。
通过以上举措,建立一整套公开、评价、督查、反馈、整改的政务公开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明确了职责,推进了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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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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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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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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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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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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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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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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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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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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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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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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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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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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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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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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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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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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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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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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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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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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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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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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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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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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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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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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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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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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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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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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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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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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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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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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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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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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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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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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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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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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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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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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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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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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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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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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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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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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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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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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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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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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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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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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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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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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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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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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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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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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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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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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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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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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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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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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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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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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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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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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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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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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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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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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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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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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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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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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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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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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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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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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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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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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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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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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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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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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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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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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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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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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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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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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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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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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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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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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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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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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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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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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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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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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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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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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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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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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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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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模式缺乏创新等。2020年,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细化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职责和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新路子、新途径、新渠道,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开展。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534—6266009邮编:25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