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编制而成。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管理服务公开情况、政策执行公开情况、民生领域公开情况、权力运行公开情况、政策解读回应情况、制度和能力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包括统计指标表中依申请公开各项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五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乐陵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ol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2017年在全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以市政府网站群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建设为重点,督导各乡镇(街道)和市政府部门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权利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专题和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更加彰显,赢得了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变动,及时更新了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统一制作了乐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题,把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进行了集中展示,让群众读得懂、看得明白。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乐陵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共计74个,包括57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单位)、直属机构、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17个乡镇(街道)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0556条,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3306条。
为切实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乐陵市电子政务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乡镇(街道)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主管人员,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乐陵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乐政办发〔2017〕19号),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启动。把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全市协同发展综合考评立项督查指标,分值权重为4%,确保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制作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专题,进一步规范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管理工作,并根据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目前,248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在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和公示。做好国务院、省政府下放和德州市政府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了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理规范后保留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做好清单的动态调整。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37个执法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市政府网站开设了执法监督专栏,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240条。
依托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对全市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年报等信息进行归集公示。乐陵市政府网站已与“信用山东”网站建立了链接。制作了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题,目前已公开相关信用信息7468条。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答复在线咨询124多件,公示办理结果信息1800多条,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渠道。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了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
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集中公开发改、企业、招商、商务、金融、产业六大类政策,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在市政府政务微博、政务微信进行了集中发布。
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铁路、高速公路、电力、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建立了公开专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信息公开,内容全面规范。公开了9个市级重大建设项目简介、实施信息36条。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成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了网上交易大厅,全市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需求公告、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变更信息等全部及时公开。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政务微信、微博集中公开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20多条。开设了价格收费专题,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了市政府定价目录,在专题上开设了监管信息和案件查办栏目,公开乱收费、乱摊派等查处结果信息20多条。
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开设了扶贫工作专栏,公开机构职能、扶贫政策、工作动态、信息简报、产业扶贫、金融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扶贫协作等信息168条。积极落实扶贫工作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77余条。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就业创业专栏,公布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市场供求信息、及办事服务指南19条。其中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都进行了集中展示。
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开设了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专题,其中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专题公开建设计划、项目进展、分配和退出、外来务工住房保障、公租房配租、棚改用地计划、棚改建设项目等信息33条。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及相关政策新规。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对重点区域及主城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开设空气监测信息栏目,发布天气预报信息23条。信息涵盖了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设置水质监测栏目,发布信息16条。深入推进全市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点排污单位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在环境保护专题开设项目环评栏目,公开环评信息30条。
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开了国家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义务教育划片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集中公开就诊指南、收费标准、政策文件等信息30多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开设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题,开设了审批监管、抽检信息、行政处罚、警示信息、典型案件栏目,全年公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210多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制定了《乐陵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2017年全市2件重大行政决策全部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下发了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完善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利益相关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参与议题讨论。建立了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以及政府重要会议提出的重要事项,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公开进展和完成信息20条。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务督查信息16条。积极完善以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整改情况公告为主体,专题、专项审计情况公告为补充和配套的审计公告体系,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财政资金专题,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全部按要求公开了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信息。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全年发布规范性文件4个,全部按时限发布并进行了政策解读,解读率100%。全年市政府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2次.市政府专门下发组建政策解读专家库的通知,选择熟悉行业政策的专家、学者,组建了政策解读专家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市政府有关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重要政务舆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加大政务舆情监测力度,严格按做好调查、处置、回应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回应关切”栏目,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年发布回应信息60余条。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明确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制定了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条件、要求、依据、过程和结果。完成了2012年1月1日以前制定实施的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了清理结果。严格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公开文件草案、意见征集渠道、草案制定背景或制度设计说明、征集意见汇总情况、征集意见采纳情况、征集意见采纳与否的理由等信息50多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所有政府信息都要在制定或获取时认定其公开属性,并在政府信息上标示。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进一步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开通了12345市民热线,切实完善热线服务功能,增强了服务效果。拓宽依申请公开办理渠道,开通了新的网上申请受理平台和意见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积极推进新媒体应用,目前,市政府微信平台拥有粉丝8400余人。
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坚持业务培训常态化,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1次,日常培训3次,全年培训150多人,全面提升了全市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化管理化水平。市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确定了市政府副市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工作考核,考核成绩按4%立项督查的权重纳入全市协同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制定了《关于印发2017年乐陵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乐政办发〔2017〕19号),在本市政府网站公布,并建立了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直部门任务落实台账,加大监督检查,较好地推动了工作落实。
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工作流程,2017年我市通过网络、信函方式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申请办结8件,办结率100%,已按照流程办理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征收、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
2017年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均未收取复印、邮寄递送等信息公开成本费用。
2017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加强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始终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使用专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处理信息。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在2017年3月、11月分别对全市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进行保密审查落实情况检查,重点围绕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信息发布流程、公开平台管理等方面,既查看台帐资料,又通过技术手段检查了公开平台是否存在涉密文件挂网运行和违规使用U盘、电子邮件行为,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乐陵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乐政办发〔2017〕19号),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专项督查考核范围,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自查与互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健全了政务公开考核和奖惩机制,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在我市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开设了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信息公开专栏,把教育、卫生等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纳入到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每个单位的服务职能设置相关栏目48多个。截至目前,纳入到目录管理的公共企事业单位14个,全年公开服务信息468条。
2017年,乐陵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主要是随着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与不断提高的社会需求还有差距,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仍需深化;依申请公开受理、接待、答复及协调机制,需要再进一步探索研究,不断完善。
2018年,我市将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推进公益性强、群众关注重点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强督查指导。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和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乐陵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乐陵市湖滨东路99号市政府大楼320房间,联系人:范勇,电话:0534-6268203,传真:0534-6521181,电子邮箱:llsdzzwbgs@dz.shandong.cn,邮编:253600)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乐陵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