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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人民政府

乐陵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0日

一、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落实情况

乐陵市财政局在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和焦点问题,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知悉范围,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有效推进了“阳光财政”建设,保障了群众对财政工作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乐陵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宣传、推动工作、提高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把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扩展至各科室,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重新调整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分解上级指示任务并指导各科室规范办理。同时,配备了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形成了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组织领导和人员力量方面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

(二)健全监督机制。

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标准,调动了各科室、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加强业务培训。

根据业务需要,及时对信息公开人员开展教育培训,使其不断开拓视野,掌握最新财政政策和工作动态,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制度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调整了《德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重新界定了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并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扎实推进政策公开。

认真整理政务资源共享目录。极大的增加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减轻了其他各部门调取财政数据的难度。

(二)扎实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按照《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9号令《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发布、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对采购办发布的招投标信息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可靠。

(三)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

按照新修订《预算法》和预算管理改革要求,扎实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一公开方式。专门制定相关文件,统一公开程序,将审定后的预算信息在外网公开。统一公开时间,要求在预算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集中时间公开。二是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单位外,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范围,预算信息公开实现了全面覆盖。三是细化公开内容。市级部门预算公开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到“项”级,在公开数据的同时附上相关说明材料,以及“三公”经费的变动情况说明。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市财政局未共接到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财政局对所有网站上的信息,一律实行免费公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今年市财政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信息公开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制度。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局机关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局办公室和各科室、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实行“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逐级审查制度。一般信息由局办公室终审,并提出审查意见;重要敏感信息在科室、单位和局办公室审查后,报科室、单位分管局负责同志审定。未经授权和保密审查,任何人不得在局门户网站刊登或向社会网站发送办公信息,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

八、回复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

全文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5条。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虽然按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可公开信息量不多,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影响工作开展,信息发布内容归类不准确等。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8年,我局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重点推进群众关心的重大财政政策和热点事项的信息及时公开。深化办事指南、咨询服务等指引性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专业性强及群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配套文件的解读和公开工作。

(二)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结合互联网站的改版运行,进一步拓展信息服务渠道,丰富公开方式和范围。进一步理顺、畅通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群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对局机关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着力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基本知识的培训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尤其是加强与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乐陵市财政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