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重点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2017年,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深化组织管理,完善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财政工作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科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预先审核、内容备案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完善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认真梳理信息资源,进一步充实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丰富载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的申请。
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项目。
全年未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1、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内容上不够丰富;二是时效性不够强;三是机关信息员的业务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
2、改进措施:一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做好信息的采集和编审工作;二是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定时开展检查回顾;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如实、全面、及时的反映最新的工作动态,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