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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人民政府

乐陵市文广新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31日

乐陵市文广新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德州市人民政府及乐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乐陵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概述

2017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电政办的业务指导下,乐陵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机关效能,强化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不断强化组织管理,完善系统架构,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效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机构健全。

乐陵市文广新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了电子政务工作管理机构,强化了文广新局电子政务领导小组人员力量,专门成立研究室,分管局长任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电子政务建设和维护工作,积极参加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培训会议,及时传达有关工作安排。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电子政务推进工作,下发了系列文件,并通过座谈、督查、考核等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加大保障措施。

切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把电子政务发展规划纳入全年工作要点,着力提升电子政务服务群众水平,探索线上线下跟踪服务,便民利民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同时,切实保障电脑、数码相机等硬件设施,制定了严格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注重日常监督指导,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文广新局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局网站对2016年度财政决算、2017年度部门财政预算信息情况进行了公开。文广新局局业务不涉及保障性住房、价格和收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生产安全事故等领域,不存在上述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除法定保密事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动向社会公开如下内容:机构法定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组织机构情况;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法规规章;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行政许可;领导动态、日常工作动态、办事服务等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不断完善。结合市文广新局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认真调整完善,及时删除了与文广新工作不相关的应急管理、行政征收等栏目,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科学规范;进一步充实完善组织机构、法律规章、决策信息、行政职权等栏目内

)加强新闻媒体宣传。今年,围绕文化民生实事、群众满意度提升、博会等重点活动和工作,加强与日报、报、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定点联系制度,对媒体和社会关注的重大活动、工作热点和亮点,主动邀请记者参与宣传,积极提供宣传稿件,有力提升了文广新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凡是涉密信息,文广新局一律不予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机减免情况

2017年文广新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文广新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乐陵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建立严格规范的信息上传审核流程和领导签字制度,定期对涉密信息进行督察检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传、不外露。2017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现一起涉密信息。

九、所属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积极贯彻落实了关于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一系列规定,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的指导下,召开了所属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确定了文化馆等所属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设置,明确了相关负责人与具体工作人员,积极督促所属下属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乐陵市文广新局不断优化信息公开组织架构、探索建立更加合理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大进步。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部分栏目信息较少,存在更新不及时,不规范的现象。下一步,市文广新局将在市电政办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考评管理,增加信息数量,优化栏目布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