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17年乐陵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加强就业、社保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公众政务参与度;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规范公开要求,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信息公开工作在市直部门中继续保持先进位次。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5条。
一是加强就业创业政策信息公开。
二是加强统计信息公开。
三是推进惠民政策公开。
一是积极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积极配合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做好我局行政许可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公开,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相关栏目链接,并安排专人做好内容更新。
二是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根据市法制办统一安排,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于2017年8月5日印发了《关于公布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德人社发〔2017〕34号),并于文件印发当天对社会公布。
加强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制定有关政策时主动通过网站发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加大就业、社保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力度。
2017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2017年,我局办理人大建议6件、人大议案3件,办理政协提案2件。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单位和个人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未收取费用。
2017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结合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正确把握和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信息上网之前认真履行保密审查审批手续,保证国家秘密信息不上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我市相关要求,确保发布的信息具备真实性、时效性与权威性。经过自查和上级检查,全年未发生泄密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行归口管理,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由业务科室单位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信息发布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2017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完善的地方: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二是政务公开渠道和形式还有待拓宽;三是在线办事等信息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为此,下一步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就业、社保、人才等方面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落实责任,及时收集并公开有关信息,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形式多样。二是继续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各服务窗口,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增强信息发布效果,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公开政府信息。继续探索通过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培训与业务学习相结合,更有效的增强全体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人员能力素质培养,切实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是通过加快“三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