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乐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会议精神,市住建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度市住建局在乐陵市人民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8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7年度市住建局在乐陵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国家、省、市、市政策法规、市住建局工作动态等。
(二)依申请公开
市住建局2017年度没有受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没有申请处理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市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部署,实行专人负责制,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方便了群众获取信息。
(四)平台建设
市住建局依托“乐陵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我局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我局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了和表格等服务,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住建局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宣传科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实效。在各股室的配合下,建立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充实和更新;强化督促检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办法,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