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德州市人民政府和乐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乐陵市商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乐陵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 “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制度、完善机构、提升素质能力,深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并推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包括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更新,并专门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不断强化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
制定完善了《市商务局电子政务管理制度》《信息采集上报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公开目录。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局网站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形成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同时,加强涉密设备、载体管理,严格进行内外网隔离,做到了办公用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专人专机专用,实现了全局电子政务安全运行。
机构法定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等组织机构情况;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法规规章;领导动态和日常工作动态、办事服务等。
充分利用《乐陵信息》、德州日报、德州晚报、乐陵市报等媒体,积极宣传我市商务工作取得的新成绩。
2017年乐陵商务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按相关政策要求,凡是涉密信息,一律不予公开。
2017年乐陵市商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乐陵市商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正确把握和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定期对涉密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2017年,乐陵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工作也需继续加强。下一步,将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工作水平。二是加大政府信息报送力度,提高信息工作实效。三是加大对局机关各科室信息工作的指导和交流,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乐陵市商务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