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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人民政府

乐陵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5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乐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汇总2017年度乐陵市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建议办理结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九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乐陵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工作能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成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有序进行。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及时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共发布信息482条,其中网站发布131条,微信发布330条,政府网站普法宣传专栏发布21条。

(二)多种媒体齐发力。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采取门户网站、专栏、官方微信等形式。一是网站发布。充分发挥乐陵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乐陵市司法局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类信息;二是专栏发布。于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普法宣传专栏,及时公布相关内容。对拟公开的内容在公开前经过审议小组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可靠。三是新媒体发布。在系统内开通政务微信公众号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及时便捷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影响。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取和减免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建议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市司法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事前审查、事后监督检查责任,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局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当中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步,我们将在继续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争取配备专业人员、提升技术保障能力,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加强网络平台管理。加强外网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将已开通的司法局微信等新网络平台加入到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公众参与等工作中来,发挥好窗口桥梁作用,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有针对性的网上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