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
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政策文件的规定,现公布乐陵市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4年,乐陵统计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政务公开新常态,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加大公开数据信息力度,制度机制平台建设日益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稳妥,“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有序,发挥了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的积极作用,政府统计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统计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整理与报送。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积极配合,在领导小组的协调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多次开会研究,梳理和分析相关工作情况,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部署工作计划,督促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及时梳理、报送相关信息,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不断理顺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规章、业务信息和重点工作等。同时将社会和统计行业关注的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二是突出统计职能。每月编发统计月报、每年印制统计年鉴,组织各科室骨干力量每月撰写统计分析,通过统计数据客观反映经济运行状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4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乐陵统计局提交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乐陵统计局依法对涉密信息一律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单位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产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任何收取费用;我局公开的信息均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未发生任何泄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乐陵统计局未产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任何收取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乐陵统计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程度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力有待提高,对于制度学习还应加强,需要提高对制度的落实力度;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下一步,乐陵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机制,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对促进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进行部署。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逐步建立与统计局工作相适应的公开机制,进一步满足社会各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需求。三是进一步对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在制定职责清单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和程序进一步明确,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有效性。